1、移动工具、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,必须实行“一机一闸”制,严禁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(含插座)使用同一开关。
2、在水下或潮湿环境中使用电气设备或电动工具,作业前应由电气专业人员对其绝缘进行测试。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,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,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。
3、使用潜水泵时应确保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,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,并设置非金属材质的提泵拉绳。
4、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以下安全要求:
a、设备外观完好,标牌清晰,各种保护罩(板)齐全;
b、在一般作业场所,应使用Ⅱ类工具,若使用I类工具时,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、动作时间不大于0.1s的漏电保护器;
c、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,应使用Ⅱ类或III类工具;
d、在狭窄场所,如锅炉、金属管道内,应使用Ⅲ类工具;若使用Ⅱ类工具,应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、动作时间不大于0.1s的漏电保护电器;
e、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、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、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应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,同时应有人监护。
5、临时照明应满足安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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